哈爾濱商業大學經濟學院聘課管理辦法(試行)
哈商大經(2019)004號
爲鞏固和提高我院教學水平和授課質量,參照教育部學科專業評估意見和其他院校聘課相關規定,遵循教學過程各環節任務及工作量公開的原則,現針對我院研究生、本科生、職教、成教、實踐教學和輔修專業課程,制定如下聘課管理辦法:
一、根據課程歸屬由專業教研室負責本科生課程、職教課程、成教課程和實踐教學課程(含:大創、挑戰杯、學年實習、畢業實習、畢業論文指導、論文查重等環節)、輔修專業班的聘課、試講任務,在聘課過程中,要充分考慮教師專業特長和研究方向,努力提升授課質量。各專業教研室聘課方案上報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審批。
二、研究生課程由學院學位委員會統一聘課,原則上授課教師必須具有副高級(含)及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;
三、爲提高和保障學院管理效率,管理人員(含雙肩挑)課堂教學總課時每學期不超過72學時,年度不超過144學時,按年度考核;
四、學院聘課優先考慮院內教師,同時保障各專業教研室及教師課程應相對均衡;
五、原則上每門本科課程至少由2人承擔,每人每學期承擔不得超過2門;
六、每學期結束前,每位老師要將自己開設課程的情況及時上報教研室,以教研室爲單位彙總上報學院備案,否則,在職稱評定等環節學院將不予認可相應的工作量;
七、學院課程安排總體上要保證所有教師滿足教學基本工作量;
八、不允許安排未取得任課資格的教師(本科、研究生任課及聘任資格嚴格執行學校相關規定)從事課程教學(輔助教學工作及新教師試教等情況除外);
九、高级职称教师必须承担本科教學任务,教授、副教授每学年至少要为本科学生讲授一门课程,连续两年不讲授本科课程的,不再聘任其担任教授、副教授职务。
本聘課辦法自即日起開始執行,與上級要求不符合的以上級正式文件要求爲准。
哈爾濱商業大學經濟學院
2019年4月19日